本网讯(胡海平 许建军)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近日,遂宁市民政局印发了《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建立健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
《通知》明确,抽查对象为“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所有养老机构”和“经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许可机关依法对养老机构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服务范围等情况,对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实施监督管理。检查可通过书面或者实地查验等方式进行。
《通知》规定,依法确定抽查市场主体和执法主体,分别建立名录库;合理安排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所管辖市场主体的5%,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少于1次;合法、合理开展抽查,必须由2个以上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一同进行,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建立“一抽查一通报一公开”制度,将处理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在政府购买服务、享受优惠政策、评先评优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通知》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加大培训力度,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