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胡权俸)6月13日,营山县公证处接待了一位来自营山县悦中乡天星村X组的当事人,据当事人黄某国讲述,他有一弟兄黄某明在东莞打工期间,因工伤死亡,黄某明生前一直未婚,也未生育子女,只有一位七十多岁身患残疾的老母亲张某。现需要张某前来营山县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才能前往黄某明生前的务工单位领取黄某明的死亡赔偿款。
黄某国来到公证处办公室忍不住哭诉道:“我们家处于县城最偏远山区,家里贫穷,母亲张某身患残疾生活无法自理,弟兄突然死亡,没有了经济支柱,我们没有文化,又不知道怎么办理公证去东莞领取赔偿款,现在该怎么办呀?”。考虑当事人情绪比较激动,公证处工作人员禹霞立即给当事人一杯热茶,并宽慰当事人不要着急,了解到黄某国为了来县城办理公证,凌晨4点就从乡下坐车出发,因为舍不得花钱而没吃早餐,公证处工作人员禹霞立即上街自费为黄某国买来早餐。
公证处主任王勇根据黄某国的讲述,向其详细的介绍了办证程序,协助黄某国准备继承权公证所要的相关手续,考虑张某身体原因,主任王勇于2016年6月15日早晨七点半带领公证员助理胡权俸前往张秀芳的家,采取上门办证服务,并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减免了全部公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