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光学 记者郭建坤)近日,仪陇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事纠纷进行了审理。
李某与杨某、何某系楼上楼下关系,杨某、何某常年在外务工,遂将房屋出租给周某。2016年3月7日,涉案房屋厨房淘菜盆下方的冷水高压管爆裂,水从中喷出,同时该房屋厨房中的地漏堵塞,导致杨某、何某的涉案房屋积水,因周某当时未在房内,致水侵入楼下李某的房屋,致使李某房屋部分区域被水浸泡损坏,房内部分家具被水浸泡损坏。
仪陇县法院经审理认为,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杨某、何某房屋水管漏水,致使楼下李某家受损,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水管老化爆裂漏水,排水系统(地漏)长期未检修堵塞。被告杨某、何某作为房主未尽到修缮、管理义务存在过错,且又无证据证明租户周某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故判令杨某、何某承担侵权责任,对漏水的管件及堵塞的排水系统进行维修排除妨害并对李某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
法官表示,承租人负有修缮房屋及保障房屋设施正常使用的义务,如果没有定期对所出租的房屋进行检查,维修,确保所提供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能够正常使用,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责任,承租人对损失发生没有明显过错的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