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静)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中办、国办《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四川省公安厅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看守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推进刑事法律援助工作,有效维护和保障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合法权益,营山县法律援助中心近日成立了驻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
营山县法律援助中心驻县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主要服务对象为看守所在押人员。依法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让在押人员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公正和政府的关爱、帮助,促使他们认罪伏法、端正态度、安心改造。工作站设置一名站长、一名副站长,工作人员由看守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各派一名人员构成,并建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由专业律师无偿为在押人员及其亲属提供法律咨询、帮助解决法律方面的难题,开展法律知识讲座,进行普法宣传。
工作站的成立进一步扩大了法律援助的范围,加强了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联系,完善了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衔接机制,有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的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