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兰阳)为深入推进基层社会依法治理,有效扩大农村基层民主,昨(6)日,记者从岳池县依法治县办获悉,该县不断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党的领导与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的有机统一,为全面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据介绍,该县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载体,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村民委员会负责、各类协商主体共同参与的村级协商工作机制,逐步形成协商主体广泛、程序科学、制度健全的农村社区协商新局面。
普遍建立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让村民代表真正成为联系户与村“两委”之间的桥梁与纽带。鼓励专业社会组织参与决策咨询,鼓励驻村(社区)单位代表、专业社会组织、业主委员会、利益涉及方等参与民主协商,依法治县办主任吴波介绍说。
进一步丰富完善村(居)民自治形式、拓展村(居)民自治深度,充分发挥村(居)民小组、院落(小区)、村民聚居区等微自治组织自我服务的作用,解决农村实际问题,促进基层社会依法治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