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元林 祝艳林)10月24日-11月7日,广安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胡年军以及广安市法学会副会长梁宁川分别带队对申报第二批市级法治示范创建的广安区以及23个乡镇、25个部门进行了检查验收。
据介绍,此次检查验收采取听汇报、查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并对照检查验收标准逐项打分。 检查组一致认为,全市“三项法治示范创建”单位领导重视,责任明确;强化措施,亮点纷呈;创建有力,成效明显。
检查组对下步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标准要更高。作为示范、作为典型、作为标杆,要在工作要求、工作落实、工作推进上更高一步,要有别于一般化,法治示范单位要更加具有示范性、可复制性,要在全市树好一面旗帜。二是起点要更新。法治示范创建验收不是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要在依法治国、治省、治市、治县(市、区)的大背景下,站在新的起点上,进一步推动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三是普法要更实。要以法治示范创建为抓手,建立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强力启动“七五”普法,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探索“互联网”+普法新模式,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