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编配审判(执行)办案团队,落实司法责任制,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本着“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单位: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二)岗位: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
(三)性质:聘用制(编外聘用人员)
(四)名额:书记员27名、辅助司法警察13名(男性8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辅助司法警察要求男性身高167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具有正常履行法院安保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9日后出生)。
(五)书记员要求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法律专业优先),熟悉计算机操作,电脑打字在每分钟70字以上,手写速度达到书记员应用标准;辅助司法警察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 (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和复原退伍军人、具有体育特长、持有C1以上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优先)。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发放《准考证》
1、报名时间:2017年1月16日至1月20日9:30-16:00。
2、报名地点: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巴中市巴州区巴州大道615号)。
3、提交资料:报考者在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网下载填写《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报名登记表》。报名时携带《报名登记表》及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小二寸彩色免冠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1、书记员考试项目为笔试、面试。
(1)笔试(占总成绩的50%):
①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比例:笔试完成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拟招聘人数的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不足1:2,则全部进入面试。
③笔试内容:书记员基本常识(占30%)、文字记录测评(40%)和计算机测试(30%)。
(2)面试(占总成绩的50%)
①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2、辅助司法警察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体能测试内容:1000米跑、25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测试成绩参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基本体能评分标准》的相关内容进行评定。
体能测试合格者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
①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体检及考察
1、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招聘人员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2、书记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辅助司法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具体考察工作由政治处负责,考察结束后报院党组审定拟聘用人员。
四、聘用及培训
(一)经考试、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院党组同意后聘用,上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
(二)试用人员接受岗前培训。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管理
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到我单位工作,遵守我院的管理制度。
六、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2000元,正式聘用期内每月工资2500元。
(二)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辅助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监督!监督电话:0827-5818513,咨询电话:0827-5818709
八、本实施方案由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政治处负责解释。
巴中市巴州区人民法院
2017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