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刘杰 廖小燕)近年来,邻水县大调解协调中心坚持四步走,积极“探路”家事审判改革。
一是成立家事审判法庭。选派具有丰富婚姻家庭类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将本中心“女子合议庭”的“四心”工作法,“家事调解法”进行整合,总结出一探、二问、三委派、四调解、五判处的审理经验,让家事审判呈现流程化作业,缩短办案周期,达到最佳的办案效果。
二是任命“家事调解员”。坚持家事案件调解优先的原则,为缓解本中心人手不足,调解思路及模式单一的难题,在全县范围内增选“家事调解员”,以壮大调解队伍。调解员主要由妇联、老年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协会干部,基层干部,当地有威望的人士,心理学方面专业人士及志愿者组成,做到每个村社组织至少拥有一个调解员,并定期组织他们进行调解工作培训。
三是及时下判维护诉权。确实矛盾冲突较大,无调解可能性的,将立即进入司法程序,前期由调解组织出具的调解笔录、建议书等将作为法官办案的参考。家事案件经开庭审理后,应及时作出裁判,以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滥用调解手段,拖延办案造成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