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郭建坤)近日,仪陇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实际,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审定,对“村霸”刘强(化名)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储存爆炸物罪批准逮捕。
今年1月,最高检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坚决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刑事犯罪。 该院迅速贯彻落实该意见要求,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村霸”犯罪,着力营造安全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刘强系仪陇县某村党支部书记,2015年6月,其通过微信认识了同村有夫之妇贺丽(化名),后发展成婚外情关系。二人的不正当关系传到了贺丽丈夫耳中,贺丽在与丈夫数次争吵后便长期在镇上租房居住。在此期间,刘强要求贺丽不准与丈夫生活甚至相见。贺丽考虑到家庭及声誉问题,提出了与刘强断绝往来想法,这一要求遭到了刘强的强烈拒绝。刘强为达到长期霸占贺丽目的,便以贺丽名誉及其家人性命进行威胁恐吓。
2016年上半年,贺丽因不堪再受刘强纠缠,再次向其提出断绝婚外情关系的要求。刘强便灵机一动,恐吓敲诈贺丽交付5万元于自己作为补偿费用,否则不同意断绝关系。贺丽考虑现实情况予以妥协,向刘强支付了现金2万元,后刘强立下字据保证断绝关系不再威胁贺丽。但刘强在收到2万元补偿费后,仍继续对贺丽进行威胁纠缠,贺丽迫于压力,又继续与刘强保持婚外情关系。直至贺丽丈夫当场撞见,双方发生斗殴报警后案发。同时,民警在对犯罪嫌疑人刘强家依法进行搜查时,在家中一铁皮柜中发现雷管13枚、导爆索33.5米。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