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人民检察院 龙辉
述职述廉制度是在新形势下发扬党内民主、强化监督制约、推进制度反腐的重要举措,对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建设勤政廉政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立述职述廉制度,通过领导干部向群众报告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批评和建议,从思想深处认识到权力来自于人民群众,为人民谋利益是工作所需、职责所在,在工作实践中体现党的宗旨。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做到永远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保证对党绝对忠诚。同时,对组织、对法律、对纪律和对人民群众必须心存敬畏,在工作生活中要循规蹈矩,将权力置于阳光之下,自觉接受监督,自觉发扬为民服务的优良传统。一个党员干部一旦肆无忌惮,没有敬畏,为所欲为,迟早必将酿成大祸,现实中的许多教训值得我们吸取和借鉴。
权力意味着责任,责任就得担当,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领导干部应把组织的监督看作是对自己的关心,把组织的选任看作对自己的考验,把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视作最高戒律。通过述职述廉活动的开展,有利于纯洁干部队伍,有利于增强领导干部自我约束力,同时有利于促进工作健康发展。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时刻绷紧廉政之弦,自觉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坚决做到自身正、自身净,不违纪违法,树担当精神,当好人民公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