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江焱 苟熙海 罗孝伟)人物小档案:张维,男,汉族,1987年6月出生,四川蓬溪人,四川大学法律硕士。2011年7月考录到蓬溪县检察院,2015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蓬溪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副科长、三级检察官。2013年——201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蓬溪县委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17年1月,被四川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二等功。
他热爱检察事业,用满腔热血和不悔的追求,铸就了对法律的忠诚。自2011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时,他便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在人生道路上留下了一串串坚实的脚印。他始终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的奉献着。他就是蓬溪县检察院的张维。
信仰坚定跟党走
信仰作为人类精神世界的的最高形式,是人们安身立命和精神寄托的根本。张维的信仰是为人民服务,是匡扶正义,是作守卫法律的天平。张维身为共产党人他的政治信仰就是马克思主义,并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奋斗终身。他积极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及省院、市院相关工作要求,始终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具有较强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敏锐性,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服从大局、服从组织,讲执行力,工作讲原则,讲规矩,讲程序,守纪律,不犯规,不违纪,不错位,不越位。
一路学习壮精骨
不是小有成就,就恃才傲物,而是一直默默的努力学习更多的知识来充盈自己。他热爱侦查监督工作,围绕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项基本任务,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办案水平。从担任科室内勤工作开始,积极协助检察官办案。他知道自己还有很多的不足,便利用日常工作机会向老同志学习办案技巧和办案思路,查阅老同志的法律文书、办案卷宗,从他们的办案点滴入手,吸取养分,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常与新进干警积极交流办案经验,在案件办理中共同学习、在案件讨论中共同进步。一直默默努力学习,成为更好的自己,勤奋工作,遇事不推,遇利不争,锻造了他良好的职业品质。
勇挑重担办好案
张维在人少案多的情况下,变压力为动力,发扬担当奉献精神,勇于负责、敢于担当,承担科室大部分案件的办理工作。2013年10月—2016年12月,共办理审查逮捕案件129件246人,无一捕后撤案、捕后不诉、捕后判无罪案件,无错捕、漏捕案件,所办案件占科室同期案件数量的43%和涉案人数的50.2%。积极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先后办理了公安部督办的邓某、黄某某等7人涉嫌拐卖妇女案,王某某、张某等5人涉嫌拐卖儿童案等两起特大案件;省公安厅督办的蓬溪县焊割卷帘门盗窃香烟系列案、蓬溪县“2.16”汽车盗窃案等2件10人;在蓬溪县发生的故意杀人、涉毒及涉黑涉恶等重大、复杂、疑难案件16件48人。该同志在办理邓某等7人拐卖妇女案过程中,由于该案地跨四川、山东多省市,被害人均为智障妇女导致案件取证难、解救难。张维提前介入,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围绕抓获时解救人员取证固定证据,同时梳理境内人员失踪案件,查找相似案件,到被拐地调查取证。在案件审查中围绕已被解救的人员形成的证据锁链,针对已查清犯罪事实依法作出逮捕决定,同时发出《逮捕案件继续取证意见书》作好继续取证指引,要求公安机关从速解救被拐人员。经过公安机关月余辛苦工作,途中辗转四川、山东、河南多个省市,成功解救被拐卖智障妇女11名,7名涉案人员全部缉拿归案,有效地震慑了犯罪,挽救了多个家庭。案件办结后,该同志积极总结办案经验,撰写的《浅析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特点及对策》,被遂宁市检察院侦监处采用并推广。
坚守正义促和谐
坚守正义,以人民的名义做事情,代表人民群众也为人民群众服务,张维认真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积极树立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与维护受害人权益并重的理念,始终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为首要任务,始终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政法工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办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积极开展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期间共办理两项监督案件21件33人,“两法衔接”案件22件23人。在办案过程中,张维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正确运用刑事和解规定办理刑事案件。对运用刑事和解政策案件作出的不捕案件,他总是耐心释法说理,制作说理法律文书,既做好与侦查机关的解释工作,又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有力地确保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地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提升司法公信力。严格执法办案 积极服务大局,倾情执法为民 ,促进社会和谐。
四、善于总结,推动创新
业务能力和素质修养需要不断学习、不断创新才能不断提升。张维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时赶上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上线运行,为尽快熟悉掌握该系统,他主动放弃节假日,认真学习摸索、练习,熟练掌握了该系统侦监业务的使用,及时总结推广,使科室干警在最短时间内迅速掌握该系统。2015年,全省“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开始部署,张维更急协助院领导做好蓬溪县平台运行部署培训工作,初步在蓬溪县建立“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了“网上衔接、信息共享”。该同志注重对办案经验的总结,先后撰写了《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主要经验和建议》《蓬溪县电动车盗窃案件浅析及预防对策》《浅析拐卖妇女儿童案件的特点及对策》《盗窃罪与诈骗罪的实务辨析研究》《蓬溪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2011-2015)》等10余篇调研、经验材料被遂宁市检察院采用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