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沈伟)近日,仪陇县综治委和县禁毒委联合出台了《关于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予以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其中详细规定了适用范围、举报渠道、受理机构、举报程序、工作原则、奖励条件、奖励金额、奖金发放、责任追究等内容。
该《办法》规定公民发现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向公安机关举报。一是拨打“110”报警电话;二是到公安机关或向执勤民警当面举报;三通过信件向公安机关举报;四是通过四川公安“打击黄赌毒举报平台”www.scga.gov.cn举报;五是通过仪陇公安微博私信功能举报。
据了解,该《办法》的出台有利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推进平安仪陇、幸福仪陇建设,有效遏制毒品问题蔓延势头,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毒品违法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