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许明民)今年以来,广安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过采取四类措施,切实规范药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开展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回头看”
以治疗糖尿病、高血压、心血管类疾病的药品,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冷链药品、抗菌类及注射剂类药品为检查对象,重点检查药品经营企业是否存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整治药品流通领域违法经营行为的公告》所列的十种违法违规行为,严防无证经营药品,“挂靠”、“走票”,出租出借证照,超范围、超方式经营,“数据”造假,不按规定要求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发生。
二是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中药材中药饮片专项检查
针对中药饮片存在的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假劣伪品及品种混淆等突出问题进行整治,开展药品经营企业GSP检查、飞行检查和日常监管,严厉打击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销及非法分装中药饮片等违法行为,共检查药品批发企业13家,药品连锁公司总部8家,药品零售企业(含零售连锁门店)754家,下达89份监督意见书和36份责令整改通知书。
三是启动药品零售企业开办约谈制度和药品零售企业现场检查员约谈制度
坚持“逢进必谈”原则,对新办药品企业实现户户约谈,督促企业自始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现场检查员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检查标准,遵守检查纪律,严守企业秘密。目前,已对48家新开办药品零售企业和8名检查员进行了约谈。
四是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监管
建立药品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管制度,对全市药品生产企业全面实行分级分类管理,明确市县两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任,对辖区内药品生产企业采取差别化、全覆盖的监管。根据年度监管计划,综合运用专项检查、飞行检查、跟踪检查和监督抽验等多种形式强化监督管理,目前,已飞行检查4家次、抽检4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