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杨正刚 蒲毅)日前,从阆中市运管局获悉,中秋、国庆期间,阆中三出租汽车驾驶员不打表计费、按人头收费、拒载、甩客等行为受到市运管局顶格处罚,人们无不拍手称快。
2017年10月5日,阆中运管局接到乘客投诉阆中滕王阁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敬XX驾驶川RV07XX 出租汽车载客4人从七里客运中心到古城区不打表计费按人头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2017年10月5日该公司驾驶员兰XX 驾驶川RV07XX出租汽车载客4人从江南火车站到七里新区不打表计费按人头收费、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 2017年10月8日该公司驾驶员杨XX驾驶川RV07XX载客4人从七里客运中心到东门口,该驾驶员不打表收费,按每人10元收取车费。经查证属实,视其违规情节,阆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顶格分别对敬X、兰 XX、杨XX处以2000元、1000元、2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人们都说:“运管部门节日期间在不断巩固出租汽车行业集中整治成果的同时以那么高压的态势强化出租汽车行业动态监管,这极个别驾驶员还敢违章,罚得好!”
另据阆中市运管局出租办负责人介绍:根据国务院出租汽车改革指导意见精神,鼓励市民优先选择公交出行、合乘出行,提升城市交通整体运行效率,构建出租汽车多样化服务体系。结合该市旅游城市特点,9月28日更新投放的50辆新出租汽车,每一辆安装了合乘计价、分段计费、一次“组合”功能,乘客失物精准查找功能,目前正在试运行。其目的就是让城市公共交通资源共享,解决市民“打车难”问题。有效遏制出租汽车驾驶员“组合”乘客不打表计费按人头收费等现象,让乘客明明白白消费,保护了乘客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