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健康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射洪县始终坚持将依法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法治保障服务脱贫攻坚成效显著,实现了脱贫攻坚依法推进、摘帽销号于法有据、法治意识普遍增强的法治良序,其中,首创的“六手印记”先进经验得到省市一致认可。
抓住“关键少数” 领导干部带头垂范
射洪县通过狠抓各级党委政府的一把手的这个关键,先使领导干部率先具备法治意识,通过领导干部的带头垂范和狠抓落实,带动各级干部职工都学法懂法用法,把脱贫攻坚工作深入推进。
根据换届实际,射洪县及时调整联系领导和联系点,确保领导联系工作不断、接续有序。将106个帮扶单位分配到80个贫困村对口联系帮扶,实现部门无遗漏、村村全覆盖。统筹考虑脱贫难度与选派单位综合实力、贫困村主要矛盾与选派单位职能、选派干部有个人专长、法律专业等因素,择优遴选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农技员,做到派需结合、因村定人。
射洪县以党校为主要培训阵地,举办专题培训班,重点开设脱贫攻坚政策法规、特色产业发展、农村矛盾纠纷化解等课程,并组织到巴中、仪陇等地参观考察,拓宽视野,取长补短。“第一书记QQ联盟”的发起建立,方便了干部交流经验、灵通信息。
建立“六手印记”新机制 促进基层依法治理
射洪县扎实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结合基层民主自治,在推进“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过程中,组织群众依法有序参与脱贫攻坚,增强群众自力更生的能力和精气神。
其中,射洪县太和镇党委政府始终把依法治理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探索建立了“六手印记”法治监督队伍。白马庙村将党员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职老干部、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分为5个类别,建立了“五分类人才库”,采取“一事一抽签、一事一组队、一事一商议”的办法,每次分类随机抽取5名成员与法律顾问6人,组成法治监督组,无干扰开展村事自治,确保做到事前随机建组、过程公平公正、事后全民满意。当五位代表都同意此项事情后,驻村法律顾问最后对整个流程和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如果没有违法情况,他们6个人每人按下一个手印,即所谓的“六手印记”。
探索建立“六手印记”监督机制,落实“三会四审两公开”程序,促进村级重要决策、重点建设、重大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有效破解了基层治理“四难”,实现了脱贫攻坚依法推进、群众增收有理有据,推进了“德治法治自治”融合,有效破解了法治保障脱贫攻坚脱节难题,实现脱贫攻坚与依法治理相得益彰、共同促进,将白马庙村建成了生态良好、民风纯朴、民富村强的“四好村”。
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引导依法依规脱贫
根据脱贫攻坚工作和脱贫对象的法治需求,射洪县有针对性地开展《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和相关法律宣传。在县委常委会、人大、政协会议和各级干部会议上上,采用会前学法的形式,认真宣讲解读学习解读学习扶贫领域的各项法律法规,让广大干部知晓理解国家各项扶贫政策。
在法治保障脱贫攻坚上,射洪县注重法律氛围的营造。首先,充分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资源,为贫困村选派法律顾问1名,提供脱贫攻坚政策法规宣讲和咨询、村民自治管理、矛盾纠纷化解、合法权益维护等法律服务。法律顾问定点帮扶贫困户、主动参与村“两委”工作,参与村规民约修订,帮助贫困村提升民主法治水平,积极为扶贫开发项目提供法律专项服务。其次,以贫困村党员、村干部、致富带头人、退伍军人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村民为重点对象,在全县贫困村835个村民小组配置“法律明白人”1名,履行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联络员义务。
此外,射洪县畅通贫困群众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全县18727户建档立卡贫困户47663人全部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对申请法律援助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经济状况免予审查,对行动不便的贫困人员提供上门服务。综合利用各种载体,通过开展宣传、提供服务等方式,帮助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和规则意识,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为规范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实的法治基础。
以公正司法为保障,促进公平公开脱贫
射洪县以公正司法为保障,依法推进脱贫决策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做到脱贫各项工作公正透明,使脱贫职权行使依法依规、监督保障有力有效。
在制度建设上,射洪县成立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扶贫移民局牵头,责任单位县检察院、县审计局、县财政局落实专人,负责日常联系沟通、信息交流。专项工作进展积极向县委、人大汇报,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完善考核办法,把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情况纳入对乡镇(街道)及县直部门的考核内容,加强对专项工作的管理。
扶贫项目严格按照“乡镇负责,部门监督、村级组织实施”的原则,项目村成立相应的理事会,负责工程质量、进度和资金的监督。严格按照县乡村三级进行项目公示公告。在项目工程监管上按照“总价控制,单价承包,据实收方,清单结算,保证质量”20字方针严格监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由县财政统一管理、统一拨付建账,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制,坚持专账、专户、专人管理,按照工程进度分期拨付。到户项目实施完成后由县财政局、审计局和扶贫移民局按照3%—5%的比例进行抽查,通过走访和调查进行绩效考评,到户项目补助资金通过一折通直接发到农户手中。
利用互联网技术创新精准扶贫工作和科技反腐模式,射洪县对全县各行业部门涉及扶贫项目及资金进行大数据平台上的综合管理,对帮扶部门、扶贫工作人员(驻村干部、第一书记等)在扶贫过程中的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从底层扶贫数据统一标准、统一归档、统一管理着手,达到扶贫对象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目的。
采取多形式监督,全力助推脱贫攻坚
射洪县扶贫项目实施的乡镇和村,通过群众推荐、乡镇审核、县级批准,聘请政治思想素质好,法制观念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有社会责任感,公道正派,关心扶贫工作,热心社会监督的群众作为扶贫项目群众监督员,对扶贫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和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进行监督,县上统一制作了“扶贫项目义务监督员”红袖套,下发了监督员聘任书,定期邀请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开展业务培训。全县扶贫工作通过群众监督员的有效监督,近年来未发生过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群众和社会满意度较高,为确打赢全县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的基础。
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扶贫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重点推进专项资金分配和使用、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扶贫对象进出等领域的信息公开,给予贫困群众充分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同时,出台了《关于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助力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方案》(射司发〔2016〕32号)充分整合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签订《农村法律顾问合同》,为全县80个贫困村指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实现了贫困村法律顾问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