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一线传真
 
南充:维护食药领域公共利益
顺庆区检察院与区食药局建立“十项”机制
时间:2018-02-27 09:27:50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彭钫 郭建坤)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大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的通知》和省、市《关于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2月12日,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检察院与顺庆区食药局共同签订《关于共同维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共利益的协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通过双方建立的“十项”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该《办法》共十二条,规定了建立的目的、依据,双方履职方式、权限以及“十项”工作机制具体内容。还创设性建立了执行协作机制,规定食药局对于食药领域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存在的执行受理、执行行为问题,可向检察机关通报有关情况,检察机关可跟踪有关机关的执行活动并开展检察监督,合力打击食药领域违法行为,维护人民群众人身安全。
据悉,该院“十项”工作机制包括:联合培训机制、定期交流机制、联合执法机制、信息共享机制、调查配合机制、案件反馈机制、要案通报机制、执行协作机制。定期交流机制包括确定联络员,定期座谈、定期交流法律法规等内容。信息共享机制是指双方可互相共享食药领域许可证发放信息、食药领域违法行为及查处信息、检察机关食药领域案件办理进展信息等。要案通报机制是指食药局作出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决定前,可邀请检察机关列席行政决定讨论会议或者听证会。检察机关作出食药领域行政公益诉讼前应当向食药局通报情况,听取意见。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