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四川法治研究网!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 一线传真 | 社会与法 | 最新法规 | 领导访谈 | 理论调研 | 公安 | 法院 | 检察 | 教育 | 卫生 | 国土
最新资讯 | 大案要案 | 案例评析 | 深度追踪 | 专题展示 | 司法 | 监狱 | 交警 | 税务 | 水电 | 乡镇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一线传真
 
仪陇县11家商家因侵权商标被罚款 3万元
时间:2018-03-21 12:51:40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谭中海 记者 郭建坤)“你好,请问是仪陇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吗?我是金城镇一市民,我今天买的糖好像是假冒的阿尔卑斯糖”,“我买的六个核桃饮料,回来一看名称是六大核桃,请问我该怎么办?”

2017年12月,仿冒名牌饮料、假冒名牌建材、假冒名牌白酒…仪陇县消协相继接到群众举报投诉,反映买到了傍名牌的“山寨版”产品,回来才感觉到上了当。

“经过多年的排查处罚,商标侵权现象依然存在,这不但侵犯了商家的权益,而且也侵犯了消费者的利益,借助‘红盾春雷行动2018’的开展,我们依然要加大力度在全县范围内排查,对侵权商标案件加大处罚力度,净化全县市场环境。”仪陇县“红盾春雷行动2018”领导小组负责人说。

随即,仪陇县成立县市监局经检大队牵头,商广股配合,市监所为主要力量的检查小组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侵权商标案件摸排。一个月时间,假冒阿尔卑斯糖果、假冒日丰管、假冒南孚电池、仿冒六个核桃饮料等17个傍名牌的“山寨版”产品相继浮出水面,进入执法人员的视野,仪陇县市监局对情节严重的11家商家启动立案调查程序。

截止3月16日,仪陇县已派出执法人员146人次,检查商家 486 家, 11家商家因销售“傍名牌”产品等商标侵权行为被立案处理,案值达1.5万元,共计罚款3万元。

 
四川法治研究网:版权所有
投稿QQ:747362402 写作交流群:251300042 商务合作:028-85273695
部分转载于网络,信息作为参考。本站不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如果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及时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