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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路长制” 遂宁着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治理新格局
时间:2018-05-26 09:44:41  来源:

本网讯(记者 苟熙海)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强和创新农村社会治理,推广“路长制”工作经验,着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治理新格局。524日,遂宁市在蓬溪县召开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现场推进会。省交警总队调研员李德华,省公安厅改革办副主任刘锐,遂宁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徐承,副市长罗孝廉等省市领导及各区县相关人员出席会议。

 

当天,与会人员先后深入蓬溪县大石镇雷洞山村、宝梵镇路长办、县路长办,现场观摩该县“路长制”运行情况,了解交流“路长制”工作运行流程、工作机制等。据了解,今年遂宁市蓬溪县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大调研工作,于3月在全市率先施行“路长制”管理模式,构建县、乡、村三级道路管理责任体系,在县乡两级设立“路长办”,在镇村两级实行“行政路长+交警路长”和“一村两路长、一村一路管员”管理模式,做到“村村有路长、路路有人管”,着力构建共建共管共享的农村道路交通管理社会治理格局。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观看了蓬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工作专题片。蓬溪县委副书记、县长肖霞对蓬溪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介绍;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市道安办主任宣读了市委副书记、市长杨自力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推进工作的重要批示;蓬溪县、射洪县、市交运局分别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省公安厅改革办副主任刘锐对遂宁市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路长制”改革现场会给予了充分肯定。他强调,“在遂宁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路长制改革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责任体系,出台了管理制度,建立了基层阵地,使改革接了地气,也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他要求,希望遂宁公安紧紧围绕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布局,特别是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指引,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在抓落实、巩固、提升和拓展上狠下功夫,在坚持问题导向中加强调查研究,共同将改革工作推向深入。

 

副市长徐承对蓬溪县率先施行“路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说,蓬溪主动承接“路长制”试点工作,先行先试,以“四好村”“四好农村路”建设为纽带,科技信息化推进“路长制”施行,取得了宝贵经验,为全市全面深化改革提供了有益启示。

徐承指出,近年来,农村电商、物流配送等经济新业态快速发展,农村道路货运发展势头强劲促进了交通运输多元化;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促进了农村客运、自驾游大发展;农村地区汽车保有量逐年增加,这些因素给农村交通治理带来巨大压力。农村道路交通拥堵、事故风险逐渐增大,农村地区人、车、路快速增长与交通治理能力不足的矛盾越来越凸现,迫切需要通过治理方式改革来满足农村经济发展新需求。

徐承强调,市委市政府十分注重“路长制”改革顶层设计,在确定改革项目前,市委深改办组织相关部门进行了专题调研,研究确定了“路长制”改革方向。为博采众长,市公安局组织人员到湖北、福建等地考察学习“路长制”经验,牵头研究制定了“路长制”试点方案,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商量,进行了可行性论证,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对试点方案反复完善。蓬溪县政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试点方案。在“路长制”顶层设计上,各级各部门态度认真审慎,工作精细负责,确保了各项工作的有效推动。

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全面推行“路长制”工作。徐承强调,全市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认清农村交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要坚持先行先试,珍惜农村道路交通改革试点积累的宝贵经验。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保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革的正确方向。要坚持综合治理,着力构建农村道路交通多元多极治理新格局。要坚持科技引领,全力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质量发展。坚持完善制度,让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广泛惠及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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