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黄晟)近日,蓬安县安监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九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禁酒令”制度的通知》。要求在所有的公务活动中,一律禁止提供任何酒类,一律不得饮用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的酒、酒类饮品。
《通知》规定:(一)严禁在工作日期间饮酒;(二)严禁在值班值守和执行公务活动期间饮酒;(三)严禁在影响公平公正执行公务的场合饮酒;(四)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和个人延庆饮酒;(五)严禁与服务对象、监管对象饮酒;(六)严禁上下级部门之间、单位之间相互宴请饮酒。
安监局“禁酒”同时,不断完善机制、加强安全执法,做到内外兼顾。
一是着力推进依法治安,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全面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和企业安全责任“五落实五到位”,大力开展依法治安,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是强力开展安全执法。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特点,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从严从重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通过暗访片及时曝光反面典型,强化威慑,重罚违规违法企业,严处违规违法人员。
今年以来,蓬安县安监局联合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开展“打非治违”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3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00余台次,共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295个,取缔非法经营网点35户,收缴非法烟花爆竹产品500余件,于7月6日销毁完毕。集中力量开展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检查矿山数量33次,排查隐患18处,处罚款1.9万元。组织对全县600余名出租车驾驶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专项体检,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