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李 静)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退役军人事务部和省、遂宁市关于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要求,部署蓬溪县信息采集工作任务。9月28日,蓬溪县召开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会议,蓬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春林,县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及各乡镇长、民政办主任等200余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本次信息采集工作目的是全面准确摸清蓬溪县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底数,建立健全服务对象档案和数据库,为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和工作运行体系建设,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奠定基础。
据悉,本次信息采集对象共有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军队无军籍离休退休退职职工;复员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包括西路军红军老战士和红军失散人员;残疾军人;享受国家抚恤的伤残民兵民工;烈士遗属,包括烈士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包括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病故军人遗属,包括病故军人的父母(抚养人)、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现役军人家属,包括现役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共12类对象。采集内容主要包括: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个人身份信息、政治面貌、对象类别、基本生活状况等,涵盖户籍、救助、社保、医疗、住房、抚恤优待、服役及安置情况等多项基础信息和照片。
此次信息采集工作从2018年10月1日开始,至2018年11月30日前完成。之后新增加或注销的采集对象,可随时采集更新,建立定期更新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