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廖海燕)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和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精神,提升民辅警的政治站位,增强法制观念、纪律意识以及防腐拒变能力,提升看守所的队伍战斗力。该所结合具体工作实际,迅速行动,充分发挥公安监所职能,在全力确保监所安全稳定的基础上切实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组织领导。该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要求制定、明确、细化、分解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措施。加强纪律建设,把政治规矩何纪律保障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工作和保密纪律要求,排查并整改队伍中存在的异常苗头和情况,严防队伍中出现里通外和、通风报信和充当“保护伞”等情况发生。
加强培训学习。该所积极组织全所民辅警认真学习《“扫黑除恶”工作手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共中央纪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达到学以致用效果。全体民辅警要充分认识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和坚定决心,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主动作为,担当尽责,积极应对监管工作可能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全力投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加强管控措施。该所对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应收尽收,确保办案机关依法询问在押人员、依法办理提解在押人员出所辨认、指认现场等;严格落实监所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扎实做好在押人员风险评估,认真执行分级管理,做到“关得下、控得住、管得严、教育好”。同时教育和警示民警,严守“八个务必”“七个确保”“六个坚决”“五个严禁”等公安部、省厅相关工作纪律,严禁通风报信、徇私枉法,自觉在思想上、行动上划清与在押人员的界限,严防被涉黑涉恶在押人员及亲属拉拢腐蚀。
加强宣传教育。该所形成“党政主抓、公安主打、整体联动、人人参与”的良好浓厚氛围。在监区内部和各监室内粘贴扫黑除恶宣传通告及奖励政策,组织在押人员反复学习、面对面宣讲,广收涉黑涉恶深挖线索,对收集到的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安排专人负责汇总、上报,及时传递送达,及时兑现奖励政策。在看守所单位大门口粘贴扫黑除恶宣传海报、发放宣传资料掀起有力政治攻势,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要让黑恶势力、黑恶人员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让他们无处藏身,无路可逃。
加强线索摸排。该所充分发挥阵地优势和职能作用,把获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作为重要工作内容进行部署和检查,在以管教民警为专项斗争主力军的同时,充分调动其它岗位民警开展线索摸排工作的积极性,通过日常管理、集体教育、个别谈话、亲属规劝等多种方式,告知在押人员形势政策,鼓励在押人员坦白、举报,广泛获取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情报信息,积极开辟打击违法犯罪“第二战场”,努力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帮助、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