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也不用住在柴草棚,一天吃两顿饭了,感谢党,感谢政府”,嘉陵区金凤镇何良村邓某感激的说。
今年以来,嘉陵区委政法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围绕脱贫攻坚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方式,率先开展“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行动,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零容忍不赡养
现在住进了养老院,子女们每月给2000元生活费,还买了医疗保险,我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嘉陵区桥龙乡内成沟村蒋某某说。
现年86岁的蒋某某,他的5个子女均已成家立业,他一直独自居住,生疮害病无人照看,生活上又无其他经济来源,成为了一名“特殊”贫困户,在得知蒋某某的情况后,嘉陵区委政法委立即组织公安、司法等部门整合力量、各司其职,对蒋某某的情况进行核实,并通过上门调解,最终达成了赡养协议。
这是嘉陵区开展法制扶贫,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一个缩影。
在脱贫致富、同步小康这场全民攻坚战中,有这么一类和蒋某某情况一样的“特殊”贫困人口:他们居住在柴草棚、危旧破败的房子里,而含辛茹苦养大的子女有车有房,居住在宽敞明亮的房屋中;他们孤苦无依、无人照料,而子女生活安逸;有的甚至成为子女利用、歪曲扶贫政策的工具,逃避赡养义务,直接把他们抛给政府,造成恶劣影响。
为此,嘉陵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嘉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张学军组织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在全区开展了 “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综合治理雷霆行动”。
此次活动针对“农村有赡养能力而不赡养老人,父子、母子或其他家庭成员引发矛盾纠纷,有的兄弟姊妹甚至大打出手,破坏社会平安稳定,阻碍脱贫攻坚推进”的现象,在全区进行了拉网式排查,逐一梳理,发现一起,调解一起,成功一起。
全域覆盖精准治理
政法跟着项目走,服务脱贫主战场。通过全区排查梳理,有37户贫困户和109户非贫困户存在“儿女住着好房子,父母过着苦日子”的现象。
为切实解决这类“特殊”人口的实际困难,嘉陵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综治委主任张学军召集政法、综治、维稳、法制办和公检法司负责人进行专题研究,建立了以“政法委主导,综治牵头,政法机关配合,基层参与”的工作原则,制定出台了《嘉陵区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将依法有效惩戒和严厉打击不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等阻扰破坏脱贫攻坚领域项目建设等行为作为重点,对这些不孝行为联手说“不”,明确赡养人赡养义务,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严厉打击遗弃、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对违反一户一宅、建新拆旧规定的,特别是新建房屋入住后不拆除老旧房,或按协议搬迁后拒不入住,以及让被赡养人居住危房为手段,或以被赡养人无房为条件,套取、骗取危房改造等资金、物资的,依法予以严厉的刑事追责。给有不孝行为的子女戴上“紧箍咒”,以法促孝,为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同时,嘉陵区委、政府召集各乡镇、街道办主要负责人和区级部门负责人,对该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全区上下打响了综合治理“不孝老爱亲“攻坚战。
多措并举统筹推进
为实现“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共建平安”目标,该区以法律为武器,找准工作突破口。在法律执行的依据上,嘉陵区委政法委组织法律实践一线的骨干人员吃透《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逐条研究,起草拟定了《嘉陵区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的通告》。《通告》用词准确,语句严密,既无法律空子可钻,又能深入浅出宣讲,通俗易懂, 增强宣传效果的震撼力。
在依法治理的目标上,列举了遗弃老人、老人无安全住房、缺吃缺穿、看病难等不履行赡养义务的8种行为,逐一引用法律条款,做到有理有据,增强了操作性。
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车流动宣传、广播宣传等对拒不赡养老人、利用老人套取骗取国家资金等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广泛宣传和法律普及,在全区掀起了一次声势浩大的“孝道”精神弘扬行动。
同时,嘉陵区委政法委抽调公检法司干部成立了8个督查组,分别到8个片区蹲点督查、包干督查。基层公、检、法、司干部和网格员在基层党委、政府综治办的统筹组织下,深入到群众家中调解。
通过前期的宣传宣讲,有48户群众立即自觉处理好家庭内部事务,把老人安置好。
多元化解一举多效
通过对全区独居老人,特别是居住在危房的老人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排,从生活困难程度、有无子女、子女有无安全住房等方面分类建立摸排台账。
通过摸排,涉及98起“不孝老爱亲”事例,针对摸排的情况,嘉陵区政法委建立了“综治牵头,政法机关全程参与,基层党委、政府积极配合”工作机制,通过上门对双方进行政策解释、法律宣传、阐述情理,解决了老人们的居住、生活问题,辖区老百姓对此项工作的开展表示高度认可。
金凤镇何良村的老年人邓某某,过去媳妇把老人放在柴草棚居住,一天吃两顿饭,通过“开展活动”,儿子从南充赶回来,把自己两口子房子腾出来,让老年人住,还给老年人买几套新衣服,承诺每个月给200元零花钱。
大通镇龙孔沟村的陈某某,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生活无人照看。近日,远在广州打工的大女儿以及在新疆乌鲁木齐打工的幺女儿赶回南充。两女达成赡养协议,轮流照顾父亲,目前幺女儿已经将父亲接到新疆,与自己同吃同住。
嘉陵区委政法委牵头组织开展“敦促赡养义务人履行赡养义务”行动,有效地遏制住了农村“不孝老爱亲”不良风气的滋生和蔓延,破解了基层干部在脱贫攻坚中遇到棘手的难题,倡导了社会好风气,提升了平安建设满意度,体现了政法委带领公、检、法、司队伍敢于涉险滩、打硬仗和服务党委大局的战斗力和凝聚力,在党委中心大局工作中彰显了嘉陵政法力量。(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