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网讯(记者 张杰 杨棕贤)10月29日,宝兴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宝兴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宝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冯川江从立案登记制实施的基本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思路和打算等方面向大会进行了汇报。
冯川江院长在报告中指出,自立案登记制实施以来,宝兴法院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精心部署、凝聚共识;积极推进,认真实施;健全机制、完善制度;诉权保障全面落实,立案工作更加规范,兑现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的庄严承诺。同时,也客观总结了在立案登记制实施中存在的困难:一是部分当事人对立案登记制的理解存在“误区”,化解立案信访的难度加大;二是各类矛盾纠纷叠加,复杂案件增多,处理难度加大;三是滥用诉权和虚假诉讼的行为时有发生,诉讼诚信体系受到挑战,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司法资源。
针对上述困难和问题,冯川江院长表示,将进一步坚定信念,强化措施,坚定不移将立案登记制改革推向深入。一是加强立案登记制改革宣传,引导当事人理性行使诉权;二是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凝聚化解矛盾纠纷合力;三是采取有效措施惩治滥用诉权行为,有效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四是加强法官业务培训,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听取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对宝兴法院立案登记制实施工作给予肯定,并要求宝兴法院高度重视立案登记制改革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积极争取支持,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不断巩固立案登记制改革工作取得的成果,纵深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实现诉权保障更加彻底、司法机制更加完善、司法为民更加彰显、司法服务更加有力的目标,为宝兴县加快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全国红色教育示范基地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