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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双十一”购物警示
时间:2018-11-08 22:03:30  来源:

 

“双十一”即将来临,网购达人们跃跃欲试,蓬溪县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买买买”的同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一要“货比三家”
在“双十一”来临期间,一些电商早早地为自己的网店挂上了“超低折扣”的宣传标语。很多消费者看到价格认为“买到就是赚到”,不假思索地下单付款。但有的促销商品先抬价再打折,更有甚者以次充好,商品存在严重的质量问题。因此,消费者在购买之前,一定要仔细查看活动的详细情况以及店铺和商品的相关评价,对不同的购物平台和商铺进行“货比三家”后再做决定。
二要避开“消费陷阱”
“双十一”期间,个别商家为了提高销量,不惜进行虚假宣传来博取消费者的关注。针对“交定金抵现金、优惠券”的活动,建议消费者在交定金的时候一定要先咨询,了解清楚交定金抵用后的价格,交定金后是否能抢到优惠券,抢不到定金是否退还,以及优惠券的适用范围等信息。
三要安全支付
选择信用良好的网购平台和网络店铺,使用正规的第三方支付软件。切忌在QQ、微信等聊天工具进行转账交易,在交易过程中不要轻易透露真实姓名、证件号码以及银行帐号密码等关键信息。
四要保留购物凭证
网购商品时,要索要发票或收据,对商家宣传、聊天记录、订单详情做好截屏,以防不良商家私自取消订单、更改活动规则,导致个人权益受损。发生消费争议时,第一时间与卖家或电商平台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或消委组织投诉;遭遇骗子、钓鱼网站时,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2018年10月30日
                     蓬溪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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