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遂宁市生态环境局赴射洪县督导环境安全工作)
本网讯(吕莎)鉴于近期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等地连续发生多起安全生产事故,为杜绝遂宁市发生环境安全事件。3月25日,遂宁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何多孟带领督察办、应急中心和固废中心负责同志,到射洪县化工和涉危涉重企业督导环境安全工作。

(督导组查看企业环境应急管理资料)
督导过程中,督导组对四川上特科技有限公司、四川洪芯微科技有限公司、四川美青化工有限公司、射洪天乙化工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液氨、甲醇、二甲醚、氢氟酸等危险化学品的环境应急管理和危险废物管理情况进行了详细排查。对在排查中发现的危险化学品存储罐区围堰破损、环境应急池被占用、危险废物库房“三防”措施不到位等问题,督促企业倒排工期,限时整改到位,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督导组现场督促企业做好环境安全问题整改)
何多孟要求,要深刻汲取教训。从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教训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坚决落实好环境安全企业主体责任,从思想、认识、责任层面切实增强环境安全意识,提高企业环境安全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加快问题整改。企业要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以对企业负责、对员工负责、对周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态度,对标对表,认真整改、加快整改,确保整改到位;要加强督促指导。射洪生态环境局要搞好环境安全生产业务指导,及时提供技术服务,加强整改指导,并要开展整改“回头看”,确保整改实效,督促企业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