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机制保障。印发《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等系列文件,构建了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协作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动机制,发挥了民政部门牵头兜底作用。
强化阵地建设。多渠道筹集关爱资金,争取省级儿童关爱专项资金40万元,建立留守儿童之间15所;加强部门联动协作,妇联、团委统筹资金135万元,建立儿童之家50所、同伴之家20所,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依托专业社会组织常态化开展活动,确保儿童关爱工作实施有阵地。
强化救助保障。加强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动态管理,全面掌握全区8471名儿童基本情况,结合临时救助、慈善助学等措施保障儿童健康成长。共保障孤儿对象176名,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32.787万元,办理儿童收养11名。设立儿童福利主任及督导员,打通儿童福利工作"最后一公里",共落实"专员"3名,"专干"78名。
强化教育引导。依托12345、12355等政府短号热线,为青少年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和法律咨询援助,及时掌握青少年思想动态和现实需求,引导青少年依法反映诉求;通过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进6家社会组织对全区11000余人次儿童提供关爱服务,为全区儿童关爱工作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