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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高新区出台7条优惠政策 助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
时间:2020-02-28 15:12:23  来源:

  近日,记者从遂宁高新区管委会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全力保障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项目)有序复工复产,切实增强企业疫情防控能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增强经济发展动力,遂宁高新区制定出台了《遂宁高新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项目)复工复产政策措施》,并于2月23日正式实施,助推企业(项目)复工复产。

  政策措施中明确指出了所支持的对象,主要是工商注册登记、税务关系均在遂宁高新区,且依规履行统计报表义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和省、市、区重点产业项目。

  据悉,7条政策措施包括:对在2020年2月25日(含)前员工到岗人数达到80%及以上的企业(项目),给予2万元奖励;对在2月29日(含)前员工到岗人数达到90%及以上的企业(项目),给予1万元奖励。对企业(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购买防疫物资,满足企业(项目)生产经营需求,按实际购买防疫物资总额的20%进行补贴,单个企业(项目)不超过2万元。鼓励企业(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为外地返遂员工提供集中住宿点进行隔离观察,对租用宾馆、酒店、宿舍、公寓等集中住宿点的,按800元/人进行补贴。对企业(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统一包车服务帮助市外员工在2月29日(含)前返回遂宁高新区,按200元/人给予补助。对工业企业(项目)在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按实际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项目)不超过10万元。对一季度用电量达到2019年一季度用电量8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1万元补助,对超过2019年一季度用电量(含)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对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聘的员工,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且在遂宁高新区缴纳社保满1个月以上,按照遂宁高新区籍员工和非遂宁高新区籍员工,分别给予1500元/人、1000元/人补助。(梁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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