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下午,遂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全市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三大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遵照习近平总书记“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经济带治理战略决策和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集中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通过扎实开展“三大行动”,有效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议明确了此次专项行动的工作原则:主动作为、落实责任、突出重点、严肃责任。通过集中排查整治,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的问题发现机制和问题整改机制;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健全完善县(市、区、园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网格化监管体系,真正将党委政府的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落细落实,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环保格局。重点关注各类自然保护地、饮水源地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违法排污问题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等问题。对工作不认真、责任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及整改责任主体的相关责任。
会议要求,此次专项行动突出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国家移交和自查长江生态问题整改推进落实情况;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改整推进落实情况;省大气强化督察发现问题;2017年市级环保督查及2018年“回头看”,2019年市生态环境警示片移交问题整改推进落实情况等10个问题。
会议强调,此次专项行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畅通举报渠道,搞好统筹协调,在“三大行动”中践行初心使命,以大排查促大整治,以大整治促大提升,达到提升生态环境质量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