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友发帖举报小区违法搭建后,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帖称,已向违建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当记者采访时,违建业主表示,综合执法部门没有给自己发过《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这到底是咋回事呢?

12月2日,网友“深情似海”在三国源论坛发帖举报,称嘉陵区建兴路三段华林时代广场小区六栋二单元二楼一住户利用墙体间隙违法搭建,在过道上方加层,严重影响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过往业主人身安全,请求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立即核实,依法查处。

经三国源论坛实名认证的“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回帖称:“接到投诉后,我局执法人员立即对此情况进行处理,一是向业主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二是向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业主自行拆除。”
12月8日,记者来到华林时代广场小区,了解该违法搭建是否拆除。记者看到,小区六栋二单元入户单元门平台存在一处违法搭建,但这处违法搭建与“深情似海”所发照片不符。
在六栋二单元一、二楼转了好几圈,记者终于找到了“深情似海”所称的违法搭建。该违法搭建位于一楼消防逃生门上方,在两道墙体间通过槽钢、木板、防护栏搭建。从搭建高度看,该违法搭建似乎是二楼业主所为。
多位业主表示,经常有人经消防逃生门进出。该违法搭建长期悬在业主头顶,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希望这一违法搭建能早日拆除。
发通知书现“张冠李戴”?
小区物业服务中心负责人魏先生表示,几天前,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对入户门平台上的违法搭建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对于位于消防逃生门上方的违法搭建,魏先生表示,应该是自己来之前搭建的,他并不清楚情况。随后,一位在小区工作多年的物业人员赶来表示,消防逃生门上方的违法搭建在几年前就完成搭建,并不是二楼业主所为,而是临街一家小型超市搭建。
这家超市老板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消防逃生门上方的违法搭建确实是自己搭建,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从未向她发出过《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多位物业人员认为,“深情似海”在发帖举报后,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该是将入户单元门平台上的违法搭建,当作是“深情似海”所举报的违法搭建,并向搭建者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位于消防逃生门上方的违法搭建,则被遗漏。
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南湖中队中队长蒋海表示,收到“深情似海”举报后,执法人员随即进入该小区,并对违建业主发出《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如果逾期不自行拆除,将上报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立案调查。
当记者提出该小区违法搭建不只一处,会不会出现漏发通知书,蒋海表示立即核实。蒋海随后告诉记者,经过核实,执法人员此前已经向三楼一位违法搭建的业主,发出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乐校臣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