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船山区委政法委获悉,为进一步激发人民群众反邪教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消除“法轮功“全能神”等邪邪教组织捣乱破坏活动危害,营造“抵制邪教,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力挤压邪教生存空间,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船山区制定出台了《船山区举报邪教违法犯罪活动奖励办法(试行)》已于2021年6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该奖励办法共设十三条,主要对奖励对象、举报途径、奖励标准及原则等内容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奖励办法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根据线索的重要程度和在案件侦办中所起作用,依照规定给予以下奖励;
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组织制作或传播非法宣传品、活动场点、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的,经查证属实,破获治安案件的,给子10000 元至2000元奖励;破获刑事案件的,给予2000元至5000元奖励。清理邪教物品且数量较大并上缴公安机关的给子500至1000 元奖励。
提供线索发现“法轮功中全能神”等邪教在公共场所或道路上宣扬邪教的,对及时报告、有效阻止邪教反宣活动的,给子500元至1000元奖励;经查证破获治安案件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破获刑事案件的,给予2000元至5000元奖励。
规劝、抓获或者扭送正在实施邪教违法犯罪的嫌疑人的,规劝邪教骨干、外流人员投案自首的,经查证属实,破获治安案件的,给予1000元至2000元奖励;破获刑事案件的,给子3000元至5000元奖励。
提供重要线索破获有影响邪教案件的,根据线索价值及案件督办等级,对举报人给予5000至10000元奖励;为公安机关公开悬赏的重大邪教案件提供破案线索和帮助的,依照悬赏公告予以奖励;对公安机关破获重大案件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视情给予更高奖励。
案件线索的价值评估,由遂宁市公安局船山分局国保大队负责,中共遂宁市船山区委政法委员会维稳指导股监督。
举报方式:可拨打"110”、、信件邮寄、到公安机关或当面向民警举报,或通过公安机关公布的电子邮箱、微博、微信公众号、电话号码等方式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