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宁市应急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2022年7月22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演练活动,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培训、持续强化应急演练、加快推进预案修编、全面开展集中宣传4个方面12条具体要求,全面提升干部群众对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认识,切实推动应急预案在基层落地落实。
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开展一次集中培训学习,采取以会代训、以考促训的方式,将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作为必学内容,有针对性学习专项预案和基层(点位)处置预案(方案),让每名干部、从业人员清楚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全过程、全流程中“做什么、怎么做、谁来做”,提升先期处置能力。
持续强化应急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专项、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的原则,科学分析抓好演练。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至少每2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加快推进预案修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梳理本行业(领域)各类应急预案,查漏补缺,统筹加强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企业应急预案、风险隐患点位防范处置预案(方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公示等工作。
全面开展集中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各新闻媒体要把应急预案宣传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创新开展集中宣讲、广场舞、文艺演出、家校共建等宣传活动,通过制作H5作品、微视频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全方位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活动。
为推动工作落地见效,《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行业领域实际,认真制定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保障经费。此项活动将纳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考核,作为市应急委重点督导内容。各级应急委办公室要充分发挥指导协调督查作用,加强对本地区部门、企业的跟踪调度,适时检查督查,掌握相关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