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4日,南充市举行“生态环境保护这十年——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区域中心城市”专场新闻发布会,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曾小兵出席并讲话。

前段时间,生态环境部黄润秋部长在“中宣部‘中国这十年’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这十年,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认识最深、力度最大、举措最实、推进最快、成效最显著的十年。

十年来,南充以“乱云飞渡仍从容”的定力、“咬定青山不放松”的韧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决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守正创新,奏响了笃定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协同共生之歌,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根本性解决、一系列突出生态环境短板得到迅速补齐,全市上下推动绿色发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南充市正沿着总书记指引的方向,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美丽南充建设迈出重大步伐。
这十年,南充市生态发展理念不断筑牢。十年来,坚持高位推进,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这十年,全市低碳转型发展不断加快。曾经,南充是川东北重要的石油化工纺织制造中心,污染物排放量大,农业面源污染严重。“十三五”期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占规上工业比重,分别由2016年的6.7%、7.5%提高到2021年的18.6%、13.4%,主城区全面取缔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4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达14.83%、4.77%、12.43%、10.73%。
这十年,全市污染防治力度不断加大。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久久为功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这十年,全市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南充一度经历“垃圾围城”“污水直排”“雾霾频发”,环境问题突出,市委、市政府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问题整改见效来回应解决群众关切。
这十年,生态环境保护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提升。用心思考、主动作为,坚持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六个围绕”服务中心大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全党全国要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着力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为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出更大贡献!省委、省政府作出了建设美丽四川的战略部署,市委、市政府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重要方面。
下一步,全市将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抓好绿色低碳转型、筑牢嘉陵江生态屏障、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环境风险防控、完善环境治理体系六个方面工作,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
会议上,南充市生态环境局二级调研员曾小兵就四川法治报关于:“最近十年,一个最直观的感受是生态环保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十年间,环保长出了“牙齿”,生态环境部门也改变了以往单打独斗的局面,请问这十年南充市生态环境法律和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发生了哪些变化,有哪些标志性的成就?”的提问做了详细回答。
曾调研回答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这也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核心要义。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多份文件中都明确要求,要推动生态文明的制度建设、不断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这十年,南充市以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主要抓手,不断扎好制度的笼子,坚持做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依法治污得到最坚决的落实。党的十八大以来,南充市在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特别是2015年南充市获批地方立法权以后,南充市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立法进入了快车道。
2017年南充市启动生态环境地方立法,先后颁布实施了《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南充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南充市城市景观风貌保护条例》《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4部地方性法规,基本保持了1年半就有一部生态环境领域地方法规诞生的速度,特别是《南充市乡村污水处理条例》,这是全省第一部针对乡村污水治理的地方性立法。
为推动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南充市于2017年就启动了相关立法工作,立法草案被省人大高度评价,并作为《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重要蓝本,目前,《南充市<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办法》也即将出台,生态文明建设的法规体系不断构建完善。
此外,南充市还建立了环保、公安、检察共同打击严重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协调机制,十年来累计查处恶意环境破坏和违法案件1900余件,处罚金额1259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
去年,经开区和高新产业园区创成“四川省首批生态环境法治示范园区”。今年4月,在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中,丁仲礼副委员长对南充市工作给予高度肯定,这些都是这十年环境领域法治建设的突出亮点。
生态环境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建设。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省上也庚即出台了配套方案。
南充市第一时间跟进,一系列创新性制度陆续出台。比如,南充市于2017年就成立了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统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南充市在全省率先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三定方案,并开展年度工作考核;南充市出台了嘉陵江流域(南充段)水环境生态补偿办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考核奖惩办法,在全省率先实施对各县(市、区)流域生态补偿和大气污染防治奖惩考核,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南充市创新出台了“5G+AI+公益诉讼”促进生态保护工作办法,建立了一体化智慧监督平台,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有机衔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共启动赔偿案件54件,有效避免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现象。
同时,南充市积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在抓好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的同时,建立市级督察督办、调度推动机制,常态化开展暗访督查,建立市级自查问题“排查—整改—销号”工作闭环。截止目前,南充市暗访督查发现的300余项环境问题已得到全面整改。
截止目前,市本级已经完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80余项,各县(市、区)配套政策逐步完善,南充市生态文明的“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重要制度保障。
环境监管能力实现质的提升。环境监管能力是生态环境保护的“眼睛”和“拳头”。十来年,全市环境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可以说实现了质的变化。老一代环保人曾经说过,曾经的环境监测和执法,需要人工跳污水、爬烟囱,不但准确性不能保证,而且还有安全问题。
南充市锚定“精准治污”的思路,加快推进全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建设,建成水质自动监测站22座、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13座、空气质量网格化微站132座、辐射环境监测站2座、挥发性有机物(VOCS)自动监测站1座,在200多家重点排污企业建设了自动监控系统,对企业排污情况进行24小时动态监管,还充分运用无人机、激光雷达走航等一些现代信息科技手段,构建起“空天地”一体化环境监测体系。可以这么讲,这十年,全市的环境自动监测设施实现了从无到有、从有到全的历史性突破。
南充市全面落实中央环保垂改的制度要求,2019年启动、2021年全面完成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系统垂直管理改革,生态环境执法队伍也正式列入了行政执法序列并实现了统一着装。
十年努力,带来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剧变,南充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水平持续提升。
下一步,南充市将继续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指引下,全面落实国、省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决策部署,持续完善法律制度体系,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记者敬涛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