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践行“为企业一办到底、让市民一次办成”服务理念,南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新设“办不成事”反映窗口,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知识熟、协调能力强的人员到窗口专攻“急难愁盼”事项,破解“办不成事”难题,畅通“为民服务”渠道,持续增强企业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让服务更加精准。

一、“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含义
“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主要受理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交申请材料后,中心各部门未能当场受理、按时办结的事项,或群众多次“跑腿”却未能解决的问题。
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受理范围和流程
(一)受理范围
1.因政策法规不允许、申请材料不齐备等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的事项。
2.窗口工作人员政策解读不够、告知不清的问题。
3.申请办理业务过程中因遇到堵点难点等复杂疑难情况,导致“难以办理”的问题
4.窗口工作人员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以各种理由搪塞推脱、不予办理的问题。
5.企业、群众多次申请,仍未办成的不动产登记问题。
6.因个人原因办不成和超出国家法律、部门规章、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完全不能办”的事项,不在受理范围。
(二)受理流程
1.针对群众反映的“应办未办”事项,符合办理条件的,给予立即办理。
2.对涉及需要与上级部门沟通请示的事项,原则上5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答复;对涉及多部门、流程复杂的事项,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给予当事人答复。
3.对于因不符合政策法规而不能解决的问题,说明不能办理的原因并做好解释工作。
4.对反映窗口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或业务水平的,当即核实,对情况属实的立即整改,对存在误会的及时说明。
三、窗口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一)专窗工作人员对于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负责做好诉求记录、事项交办、跟踪解决成效、办件回访等工作。每日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制作“办不成事”问题汇总台账,对于比较集中的问题制定针对措施,补足服务短板。
(二)窗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心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工作纪律,工作时间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窗口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