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反诈宣传力度,增强学生法律意识,11月22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射洪市人民法院将庭审“搬”进市职业中专学校,公开审理吕某某等43名被告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现场共200余名师生观摩庭审,接受警示教育。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成虹作为第一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中,检察长王成虹宣读起诉书,义正言辞地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针对案件存在的争议焦点,公诉人结合全案证据及适用法律进行全面阐述,并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定、酌定从重从轻情节、量刑建议等发表公诉意见。针对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辩解意见,逐一回应。40名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表达了对犯罪的懊悔。庭审历时一天,始终在庄重、严肃的气氛中有序进行,让在场师生对检察工作、法律知识有了更直观的了解,近距离感受到法律的庄严和权威,切实意识到学法守法用法的重要性,增强了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庭审结束后,公诉人以案释法,向师生现场开展反电信诈骗相关知识宣传,就常见诈骗方式、防范注意事项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详细讲解,提醒广大师生不要为了获取所谓高额回报,出借、出租、出售自己或他人的银行卡、电话卡、微信、支付宝等,要主动提高法律素养,积极增强防范意识,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此次活动由检察长担任第一公诉人,将真实庭审搬进校园,将公开庭审与校园法治宣传深度融合,使广大师生更加直观地了解到法律规定,感受到法律权威,起到了普法与警示同步的效果。下一步,射洪市人民检察院将立足检察监督职能,常态化推进法治进校园,不断创新丰富普法教育形式,让广大师生“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学生学法、懂法、守法意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