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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溪:紧扣“三个助力”,创出“法律七进”特色亮点
时间:2017-10-24 10:13:47  来源:

 

蓬溪县“七五”普法和“法律七进”工作在蓬溪县依法治县办和县司法局的牵头组织下,全县各级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方法、扎实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及依法治理开展得有声有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工作呈现诸多特色亮点,受到省、市、县各级领导的高度称赞和一致好评。
紧扣司法行政助力脱贫攻坚,释放法治扶贫红利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遂宁市委和蓬溪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更好地将司法行政工作与脱贫攻坚工作深度融合,努力消除贫困地区法律上的盲点,蓬溪认真调研、努力探索、积极实践。一是落实贫困村法律顾问制度,蓬溪在83个贫困村统一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县域内的律师及法律工作者担任贫困村的法律顾问。制作了“法律服务联系卡”、“法律顾问公示牌”和“贫困村法律顾问台账”,加强了贫困村与律师之间的沟通,为贫困村脱贫攻坚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具体法律服务工作;二是大力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完善法律明白人服务手册和台账,充分发挥农村“法律明白人”群众信任、扎根乡土的优势,当好义务法治宣传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服务联络员,现已培养贫困村法律明白人249名,力争贫困村每一个村民小组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三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在每个贫困村设立 1 个法治宣传栏或黑板报,在村图书室建1个法律图书角,因地制宜地设置一定数量的法治标语(墙标、岩标等),营造村内法治氛围。同时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原则,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单位)深入开展普法集中宣传、法治文艺演出及法治电影放映活动。四是畅通贫困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完善“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加快“ 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完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和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方便困难群众就近提出申请。截止10月中旬共为贫困户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2件;五是切实做好贫困乡村矛盾纠纷调解,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大力推行“三三制调解”和“随手调”,提高贫困村人民调解员调解水平。现目前已完成贫困村人民调解175起,调解成功率100%。同时蓬溪在下东乡长虹村集中打造“法治经济”双脱贫工程,现已完成制度上墙、法治氛围营造和落实工作台账等基础工作。
紧扣法治文化助力氛围营造,让全社会信仰法治
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是“七五”普法规划提出的重要任务。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整体布局,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构筑文化建设的有效阵地。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在普法中的作用,办好《法治蓬溪》专栏和《法治园地》节目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专题。同时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大“一网两微”等新媒体普法力度,推动全县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构建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实现法治宣传教育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和共享;二是打造普法文艺宣传精品。精选“王林的一天”等一批法治文艺节目,参加市级法治文艺汇演。绘制“帽子戏法”、“权力的思考”等法治廉政系列漫画。制作《三分钟学法小课堂》和《加强综合治理 提升法治化管理水平》2部法治微电影,其中《三分钟学法小课堂》为全市唯一一部法治动漫微电影,报送至省司法局参加全国微电影评选活动;三是结合蓬溪特色,全力打造多元、立体、常态法治文化阵地。按照“一中心、七组团”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规划方案,已完成大部分“七组团”建设工程,“一中心”已完成一期工程。同时进一步提升“法院法治廉政文化外墙”、“法治文化长廊”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丰富了法治文化的具体内容,营造了全社会信仰法治、崇尚法治、践行法治的浓厚氛围。
紧扣法治创建助力基层治理,提升依法治理水平
基层是社会的细胞和基础,基层治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直接影响着国家整个法治化进程。蓬溪积极开展法治创建助力基层治理工作,一是继续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扎实做好第二批市级法治示范乡镇、学法用法示范机关的申报、验收、命名工作。对已命名的省级法治示范乡镇(大石镇)、市级法治示范乡镇(赤城镇等)、学法用法示范机关(检察院等)严格依据《四川省省级法治示范县(县、区)、法治示范乡镇(街道)、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动态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命名一批、动态管理一批,充分发挥它们的示范带头作用;二是提升基层干部法律素养,提高基层依法管理和依法自治的能力水平。基层干部事务性工作量大、头绪多,而且又与人民群众直接打交道,一言一行都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都会影响到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蓬溪对基层干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培训,以会前学法形式培训《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劳动法》和《四川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同时结合村(社)“两委”换届工作,加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条例》的培训力度,进一步树立基层干部法治观念,确保他们依法办事、依法管理;三是推动基层“三治融合”,以法治、德治、自治“三治合一”为抓手,以普及法律知识、增强人民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为突破点,紧扣“法治有序、德治有效、自治有力”的工作目标,结合“七五”普法、“法律七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中心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力量,大力实施“三治合一”,打造基层治理新气象。截止目前出动法治宣传车辆138台次,宣传人员950人次,解答群众咨询1930余人次,调解案件1233件,成功调解1230件,成功率99.7%,完成法律援助190多件,做到应援尽援,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约87000余份,利用乡镇广播上法治辅导课93次,设立宣传栏491个,受教育群众人数近25万人次(四川法制报记者罗孝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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