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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教育的几点思考
时间:2017-11-24 16:58:14  来源:本网原创

 

本网讯(吴文江  全琨  杨华党风廉政教育工作是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治本之策。近年来,基层国税部门顺应税制改革的时代潮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探索构建了新形势下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大格局。笔者结合基层国税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谈几点认识和看法。
一、基层国税部门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发展现状
(一)廉政教育的内容“全”。国税系统各级党组对廉政教育非常重视,每年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对廉政教育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定年度重点内容,并成立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多角度进行宣传发动,切切实实把工作制度落实到位。同时,在廉政教育的具体内容上,每年都有廉政教育专题活动、廉政教育集中学习日活动、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正反典型案例分析、警示教育、参观红色根据地、参观监狱等廉政教育活动,基本做到了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廉政教育的内容丰富多样,做到寓教于乐,情暖于心,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廉洁意识和增强其拒腐防变的能力。
(二)廉政教育的形式“新”。近年来,基层国税部门主动适应新形势,在廉政教育的形式、宣传、渠道等方面进行大胆创新,改变以往灌输式被动学习局面。如:一些单位在内部设置党风廉政教育专栏,涵盖了时政要闻、反腐倡廉、规矩方圆、廉政时评、警钟长鸣、事业观点、勤廉楷模、智慧人生等栏目,主要介绍中央和税务系统在党风廉政反腐倡廉等方面的新动向、新举措、新经验;解读最新廉政法规、查出的典型案例,达到以案说法、警示教育的目的,让税务干部互动学习,身临其境地接受教育。
(三)廉政教育的载体“多”。廉政教育已经突破讲课式的模式,各基层国税部门都在不断创新方法,建立廉政文化中心、廉政文化墙报、廉政文化书屋、廉政文化档案,构建廉政文化电子网络,开辟“廉政热线”,夯实了廉政教育基础。以蓬溪县局为例,该局在廉政教育建设现状的基础上,依托蓬溪书法之乡的深厚文化底蕴,结合国税部门的“税”元素,创新提出了以“书”“墨”“花”为媒,以县局机关办公楼和三香园为载体,以“书香国税”、“墨香国税”、“花香国税”为主要内容的“三香国税”文化建设,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等系列活动,丰富廉政教育形式。同时做到,每年对知行苑、廉政名人墙、故事墙的廉政教育内容进行更新,每半年对致远书画走廊的书画作品进行更换,每个季度要为廉政书屋增添新的书籍,每月要在园内对干部职工进行一次廉政教育。通过对廉政教育载体的创新和丰富,培养了蓬溪国税全体干部职工不惧艰险、荣辱淡定、秉公执正、无限忠诚的精神和品格。
二、当前党风廉政教育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基层国税部门的廉政教育年年抓、月月讲,总的来说成效比较显著,但仍存在表面化和形式主义的现象,多数单位缺乏一些真正深入,触及灵魂,让人记忆深刻的活动,使部分干部职工对廉政教育产生了走过场,应付差事等麻痹思想,拒腐防变意识有所淡化,不能很好地起到教育、感化和防范的作用,廉政教育收效有限。
(一)缺乏制度刚性约束,随意性较强。大多数基层国税部门对税务干部的廉政教育认识明确,能够很好的把警示教育总体部署纳入宣传文化教育年度计划和工作要点中,在工作中对学习教育有安排,但没有作为一项硬指标规定下来,没有形成责任制度。由于缺乏刚性要求,相当一部分部门单位开展警示教育的水平和成效,往往取决于领导者的重视程度,呈现出时抓时停、时紧时松的特征,没有形成常态化、专门化的警示教育工作机制。
(二)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针对性不强。一是警示教育教材难以适合实际需要。目前,基层国税单位基本上沿用中央纪委、国家税务总局及省纪委编写的警示教育教材,缺少富有地方和税务系统特点等现实性、针对性的专门教材,没有对现有的警示教育资料进行系统整理,缺乏针对性强、特色鲜明的规范教材与系统资料。二是在方式选择上脱离受教育对象实际。一些单位习惯搞“拿来主义”,无视教育对象千差万别和本单位实际。如选择一些发生在高级领导干部身上的大案要案作为警示教育案例,使一般干部感到联系单位太遥远、联系个人太渺小,存在与己无关的思想。三是对象选择上主次颠倒,重点不突出。一些单位把警示教育重点放在普通党员干部,没有突出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吃教育“大锅饭”现象,导致教育效果无形中有所削弱。
(三)警示教育资源整合力度有待加强。经过长期实践,基层国税单位都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警示教育资源,但在警示教育资源的开发和运用上各自为政现象十分突出,与地方纪委、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缺乏沟通协调,没有形成取长补短、互通有无的警示教育资源共享机制,更没有建立统一的警示教育资源调配和作用发挥机制。
 (四)重形式轻效果,后续考核评估欠科学。一些基层单位偏重形式的多而新,追求形式上的“轰轰烈烈”,存在走过场的倾向,表面上看,警示教育搞得有声有色,但实际上却忽视本单位干部思想工作实际,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明显。对廉政教育的有关考核评估,存有照顾到面的无奈做法,因此局限于对各单位的考核评价多注重警示教育的形式和吸引人数的统计上,还没有形成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估标准、程序和方法,对警示教育的效果难以做出准确的评判,不利于廉政教育的深入和长远发展。
三、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对策
(一)强化领导,增强合力。要使党风廉政教育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关键是加强对这一工作的组织领导。基层国税系统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经常总结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经验,研究部署解决在党风廉政教育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探索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和规律,强化对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指导、督促、检查。特别是面对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和任务,必须做到统一安排,分工负责,上下协调,不断加大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力度,形成强大的合力,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二)夯实基础,文化先行。培养崇廉尚廉的税务廉政文化,是预防廉政事故的一剂良药。廉政文化建设要根据腐败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应对,探索科学的方法,创新载体,探索廉政文化建设的多样性,要注重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以人为本,提高教育的亲和力和吸引力,增强廉政文化的感染力和渗透力。一是把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宗旨观念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核心内容。要将“中国梦”、“群众教育路线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引导广大国税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名利观,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增强宗旨意识,真正使广大党员干部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二是把国税干部的思想道德观念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重点内容。大力培育廉政文化,对消极腐败文化进行坚决、有力的反击,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文化氛围,以充分发挥廉政文化的主旋律功能。三是把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作为廉政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要通过进行反腐败形势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条规教育、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和反面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文化修养,强化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抵御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错误思想的侵蚀。四是充分利用传媒、网络、文艺等载体,把廉政文化的内容进行多样化渗透,营造春风化雨、充满人情味的廉政文化氛围,使人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
 (三)健全机制,常态运作。通过近年来税务系统查处的案件表明,违法违纪的罪魁祸首是侥幸心理,侥幸心理的存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很多腐败问题没有得到及时纠处,违法违纪的代价不醒目。因此,警示教育要有一定的计划性、连续性,避免忽强忽弱、时紧时松,更不可搞一阵风、运动式教育,做到警钟常鸣、常态化开展,充分发挥震慑作用。这就需要常态化固定化的制度安排,要将廉政教育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纪检监察工作要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保证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一是继续统筹组织开展集中警示教育,利用各类重大主题活动,集中开展全覆盖的警示教育,保证每名国税干部每年至少接受一次警示教育。二是抓住恰当时机开展及时性警示教育。利用重要节假日、干部提拔晋升、新干部入职、发生轻微违纪问题等时机,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诫勉教育等。三是发挥各单位各部门廉政教育主体作用,坚持日常警示教育。将警示教育寓于日常管理之中,融入干部入职、考核、使用提拔的全过程,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四)区分层次,突出重点。廉政教育工作是一项艰苦细致的工作,要想做到入脑入心,富有实效,真正起到统一思想、明纪守则、约束行为的作用,必须区分对象,突出重点,避免笼统应付、责任不明、走过场的弊端。一是区分教育对象。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岗位、不同知识结构,不同年龄、不同性格特点的受教育对象的思想、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分类分层警示教育才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党员领导干部,要对他们及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党风党纪条规等大政方针的教育,同时,要求他们对中央、总局及省、市、县出台的各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学习,使其做到时刻对照标准,经常提醒自己,严格要求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针对一般干部,要通过灵活实用的多种方式进行教育,达到提示警醒、调整认知、引导转化行为的目的。在教育的组织形式上,实行定期教育与不定期教育相结合,集中教育与个别教育结合,统一组织教育与自主开展教育结合,既要统一安排规定动作,也要鼓励开展自选动作。在教育方式上,改变单向式、自上而下式教育模式,多采用互动式、交流式、谈心式模式,引导教育者主动参与,使廉政意识真正入脑入心。二是突出抓好对重点岗位人员的教育。古人云:不在其位,不谋其政。但从另一个角度看:不在其位,也就难谋其私。如何将关口前移,预防风险腐败于前,岗位廉政教育就成为了一道坚固的防线。当前,随着“营改增”等税务体制改革,行政审批事项的全面简化、下放,基层国税部门的自由裁量权变得相对较大,重点岗位人员掌管着人、财、物等,手中都有一定的权力,因此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就变得尤为紧迫和必要。通过教育,使每一名重点岗位人员都能够自觉遵纪守法,严守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诱惑,觉不碰高压线,谨慎行事,防微杜渐,从而筑牢拒腐防变的道德防线,确保不出现违法违纪的现象。
(五)整合推进,共享资源。警示教育资源发掘不足、整合利用不够是制约高质量廉政教育产品创作的最主要原因。各基层国税单位,要加强与地方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在场地、案例、教材、警示教育片等方面实现资源共享。一是建立与纪委、法院、检察机关、司法行政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机制,共同协作,整合廉政教育资源,建立起一套切实可行、有效的“纪法共建”机制;二是在国税系统内部,将廉政教育融入惩治、监督、制度建设整体规划之中,相互联动,彼此推进。
    (六)建立科学、有效、管用的考核和评估机制。将警示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硬指标予以规范,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范围,把软指标变成硬杠杠,作为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事项。制定细致量化的工作成效评估标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政府绩效评估重要内容及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同时,建立科学的警示教育评估机制。通过查阅档案资料、问卷调查、座谈等形式,全面收集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受教育者的反映意见、后续落实整改措施等情况,对比分析教育前征集到的期望、建议与实施后的反映变化情况、工作作风效率变化情况,系统评估警示教育效果,查漏补缺,持续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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